一、在院黨委領導下,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教育工作,宣傳黨委重大決議事項,為醫院改革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負責紀委的日常工作,履行“監督、教育、懲處、保護”的職能。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檢舉和控告,受理黨組織和黨員對黨紀處分不服的申訴,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受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組織和黨員的處分。
三、具體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和開展黨風黨紀、廉政勤政教育,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四、組織安排黨委會、黨員大會、黨委擴大會及黨委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掌握、協調和督促各黨支部、各科室貫徹執行黨委決議的情況和過程,做好發展黨員、黨費收繳,組織關系接轉等日常工作,督促檢查黨建工作制度的落實。
五、負責黨發文件、黨委工作報告、計劃、總結等起草工作,做好決議的整理、印發和通知,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六、負責落實對業務科室科主任、護士長的推薦、考察、考核、培訓、選拔、任免和管理工作;落實對職能科室正副科長的推薦、考核、培訓和管理工作;協助院黨委抓好院中層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負責院黨委的統戰和知識分子的協調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干部管理。
八、負責承辦精神文明建設、醫院文化建設日常工作。
九、嚴格管理和正確使用好黨委印章。
十、承辦黨委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