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新農合患者就醫須知
發布:聊城市第三人民醫院 | 閱讀:
一、醫保患者住院當天必持醫保證、醫保住院通知書、院內住院記錄封面到醫保中心(位置:門診一樓中部)辦理相關手續;急癥病人住院后3天內補辦相關手續。超過規定時間或出院結帳后均無法按醫保有關政策報銷醫療費用。
二、新農合患者住院當天(急癥病人最遲3天內)務必持新農合證、身份證、住院通知書、住院封面到醫保中心(門診樓一樓中部)辦理相關手續。超過規定時間或出院結帳后均無法按新農合有關政策報銷醫療費用。
三、醫保、新農合患者在我院就診,醫護人員要嚴格遵守醫保、新農合的《藥品目錄》、《住院病種目錄》、《門診和服務設施目錄》等有關規定。一般不使用規定范圍外的藥物、診療項目;確因病情需要使用時,應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屬簽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醫保、新農合患者住院期間不準擅自離開病區。如果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向主治大夫請假,否則無法報銷。
五、醫保、新農合患者所患疾病如屬單病種范圍,我院嚴格按聊城市醫保處、聊城市合管辦核定的價格,實行單病種限價收費。
六、醫保、新農合患者出院時務必先到我院醫保中心結帳(切記),已在住院處結帳者無法按有關規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