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
1、請您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前確定新生兒姓名(新生兒姓氏可隨父姓或隨母姓,第三姓詢問擬落戶地戶籍科),《出生醫學證明》名字一旦打印,不可更改,請您慎重確定新生兒姓名。
二、線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須提供一下相關材料:1、由新生兒母親攜帶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知情告知書(簽發出生證明處留存);3、首次簽發登記表(簽發出生證明處留存)。如新生兒出生后超過3個月未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的,首次申領時需向簽發機構提供產婦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分娩記錄、出院記錄、新生兒記錄頁),并作出個人信息真實承諾。出生后超過1年申領或無法提供以上材料的,除了上述材料還得需提交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原件。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本人的,還需同時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按手印的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領證人本人的有效身分證件原件、復印件并進行身份核驗。
三、線上辦理:本院出生的新生兒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父母可選擇通過“愛山東”政務服務網、“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下載“愛山東APP”),準備好您的身份證及結婚證、戶口本、簽發知情告知書照片,足不出戶出生證明郵寄到家。多證聯辦。超過3個月為申領的,應到簽發機構申領醫學出生證明。
三、《出生醫學證明》換發:填寫《出生醫學證明》換發申請表;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由新生兒父母親自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四、《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辦理地址:婦產科<<出生醫學證明>>辦公室
六、咨詢電話:0635-8386806